公證「訂」婚

2009年05月19日 由 Joanalin 發表 · 發表評論

訂婚通常通往婚姻之路的最後關卡,過了這一關,等在眼前的,理論上就是那幸福長遠的夫妻生活。這樣的想法似乎是所有求婚的男人,與接受求婚的女人的共同想像,但取消婚約能跟商務上的毀約相提並論嗎?

美國一名婦女似乎贊成這樣的想法,她向法院控告毀婚的男朋友,最後還得到150.000 美金的賠償!

這一方面說明了美國的法治。另一方面也提醒了每對想要步上紅坦的情侶,千萬別輕易許下承諾。在浪漫的求婚後,緊跟而來的是婚禮與一輩子的婚姻,當你對後兩者還有質疑時,寧可再給彼此多點思考的空間,也別答應自己可能做不到的事!

Share and Enjoy:
  • Digg
  • del.icio.us
  • Facebook
  • Mixx
  • Google Bookmarks
  • Reddit
  • Technorati
  • Twitter
  • StumbleUpon

You might also be interested in this:

您想回應這篇文章?

請跟我們分享您的意見...
如果您想在上傳評論同時,想上傳照片,請按 gravatar!


wp_footer();